售後服務
未經使用和未經更改的車票,視乎退票距離開車的時間,旅客可按比例取回部分票款。同一張訂單下的車票,可選擇全部或部分退回。截止辦理退票的時間視乎出發地而定:香港出發列車為開車前45分鐘,而內地出發列車則為開出前30分鐘;個別代理的截止時間或有不同,可向相關機構查詢條款及細則。
列車開出前 | 退款比例 |
---|---|
48小時內至指定退票截止時間 | 已付票價的50% |
48小時至7天 | 已付票價的70% |
8天或以上 | 已付票價的95% |
註:可取回金額以元為單位,不足一元將按一元計算
須注意,以現金或電子支付方式購買車票的退票途徑及程序因應購票時使用現金或電子支付方式而略有不同,使用八達通於香港西九龍站或以任何付款方式於香港代理購票,一律視作以現金購票。辦理退票手續途徑如下:
12036綫上票務平台
- 適用於12306註冊用戶
- 可辦理經任何購票途徑以電子支付購買且未領取報銷憑證的車票之退票手續
- 已通過鐵路12306手機App完成人證核驗的註冊用戶,可辦理以現金支付或已領取報銷憑證的車票之退票手續,惟須於辦理之日起180日內(包括當日),到車站票務櫃位或售票窗口出示購票時所使用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交回報銷憑證(如有),便可取回退款
車站
- 辦理經任何途徑購票的退票手續
- 退票時,須提供乘車人購票時所使用的身份證明文件及訂單號碼
- 以現金支付的車票,在香港西九龍站辦理退票手續會以港幣或人民幣處理,視乎購票時所用貨幣而定;在內地車站辦理則以人民幣處理
- 以電子支付的車票,會以原支付方式退回原貨幣票款
- 如已領取報銷憑證,須將之交回
香港指定代理
- 只辦理經原代理購票的退票手續。 辦理時,須提供乘車人購票時所使用的身份證明文件及訂單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