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规章

  • 旅客可携带的行李总重量上限为:成人20公斤、儿童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而每件行李外部尺寸长、阔、高相加的总和不得超逾130厘米
  • 使用行动辅助设备的老人、幼童、病人、残疾人士、孕妇等旅客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以及随行婴儿使用的折叠婴儿车,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行动辅助设备加上其使用者的总重量不得超过200公斤,而每部行动辅助设备尺寸限制为120厘米(长)x 70厘米(阔)
  • 高速铁路不提供行李或包裹托运服务
  • 视障旅客可携同已戴上导盲鞍的导盲犬乘车。乘车时须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以供职员查阅
  • 旅客严禁携带任何危险品、爆炸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具感染性物质,或其他影响乘客、职员、车站及列车安全的物品进入铁路范围内任何地方或乘车
  • 如携带若干随身物品乘车,请先了解相关地方的进出境条例规定及个别容量或数量限制
  • 禁止或限量携带的物品种类繁多,未能尽列,详情请参阅《广深港高速铁路跨境旅客运输组织规则》
  • 温馨提示:根据《广深港高速铁路跨境旅客运输组织规则》,不可携带易燃液体进入车厢,包括含有乙醇(酒精)成份的免洗手消毒液或喷雾。如有需要,旅客可改用酒精消毒湿纸巾代替。

港铁公司拥有绝对权力,酌情决定拒绝任何旅客携带任何危险品、爆炸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具感染性物质,或其他影响乘客、职员、车站及列车安全的物品乘车,不论是否属上列物品。